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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法吏》 击之柱后法,辇火救焚辎。

击之柱后法,辇火救焚辎。

意思:攻击的柱后法,车辆火灾救火装备。

出自作者[元]杨维桢的《法吏》

全文赏析

这首诗的标题是《民有杀长吏,于理大悖之。仁人根所自,吏德久已离。击之柱后法,辇火救焚辎。彼哉汉儒论,残贼忧软罢。愿言敷国惠,以膏残民痍》。这首诗的主题是表达对仁政的追求和对法律的公正性的关注。 首先,诗中提到了民众对长吏(可能是指地方官员)的杀戮行为,这是与伦理和法律相悖的。诗人对此表示了担忧,并强调了仁政的重要性。仁政是指以仁爱之心治理国家,关注民生,而不是仅仅追求权力和利益。 接着,诗人提到了吏德,即官员的品德和行为。诗人认为,吏德是长期培养和形成的,它应该成为官员的内在品质。如果官员缺乏吏德,那么他们就可能会滥用权力,导致社会的不公和混乱。 然后,诗人提出了解决之道——击之以法。这里诗人暗示了法律的重要性,即通过法律来打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秩序。诗人还提到了“辇火救焚辎”的比喻,这表明法律就像火一样,可以迅速地扑灭社会上的不公和腐败之火。 最后,诗人对汉儒的评论表示了质疑。他认为汉儒的评论过于严厉和苛刻,忽视了民众的疾苦和社会的矛盾。因此,诗人呼吁应该更多地关注国家的惠民政策,以减轻民众的痛苦和创伤。 总的来说,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对仁政和法律的追求,以及对社会公正和民生的关注。诗人认为只有通过仁政和法律的结合,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才能真正地关心民众的疾苦。这首诗也反映了诗人对社会现实的深刻洞察和对民众福祉的关注。

相关句子

诗句原文
民有杀长吏,于理大悖之。
仁人根所自,吏德久已离。
击之柱后法,辇火救焚辎。
彼哉汉儒论,残贼忧软罢。
愿言敷国惠,以膏残民痍。
作者介绍 陆游简介
杨维桢(1296年-1370年),字廉夫,号铁崖、铁笛道人等。他是元朝末年和明初著名的诗人、文学家、书画家和戏曲家。杨维桢自幼聪颖,其父杨宏对他寄予厚望。他的诗歌清新脱俗,意境深远,常常描写自然风景和人民生活,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此外,杨维桢还擅长书法和绘画,尤其是山水画和花鸟画。他的画作与诗歌一样清新脱俗、自然流畅。

关键词解释

  • 柱后

    读音:zhù hòu

    繁体字:柱後

    意思:(柱后,柱后)

    1.执法官、御史等所戴的一种帽子。也称惠文冠、獬豸冠。
    《后汉书舆服志下》:“法冠,一曰柱后,高五寸,以纚为展筩,铁柱卷,执法者服之,侍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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