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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杂诗五首》 细云且可略,于大复何实。

细云且可略,于大复何实。

意思:细说而且可以省略,在大又有实际。

出自作者[宋]曾巩的《杂诗五首》

全文创作背景

《杂诗五首》是宋朝文人曾巩创作的一组诗。这组诗的创作背景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 社会环境:宋朝是一个文化繁荣的时代,诗词作为当时的主要文化表现形式,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推崇。同时,宋朝也是一个政治变革、经济发展的时代,社会状况较为复杂,这为诗人提供了丰富的创作素材。 2. 个人经历:曾巩本人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丰富的人生阅历,他对社会现象和人生百态有着独到的见解和深刻的感悟,这些都反映在他的诗歌创作中。 综上所述,《杂诗五首》的创作背景是宋朝的文化环境和社会状况,以及曾巩个人的生活经历和感悟。

相关句子

诗句原文
妯仕任固小,会计未可失。
方今备千品,内外有卑秩。
孰当责在己,施设能自必。
拘文已难骋,避世固多屈。
细云且可略,于大复何实。
所就正如斯,与古岂同术。
虽非万钟富,苟冒归一律。
焉能示朋友,学仕空自咄。
作者介绍 曾巩简介
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字子固,汉族,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后居临川,北宋文学家、史学家、政治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1072)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六年(1083),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

关键词解释

  • 且可

    读音:qiě kě

    繁体字:且可

    意思:犹暂且。可,助词。
    唐·韩愈《感春》诗之四:“百年未满不得死,且可勤买抛青春。”
    宋·王安石《对棋与道源至草堂寺》诗:“北风吹人不可出,请坐且可与君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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