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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赠刘琨诗二十首 七》 华不星烛。

华不星烛。

意思:华不星照亮。

出自作者[魏晋]卢谌的《赠刘琨诗二十首 七》

全文创作背景

《赠刘琨诗二十首 七》是魏晋时期卢谌创作的一首诗。这首诗的创作背景与刘琨的生平经历密切相关。刘琨是西晋的英杰,曾投奔鲜卑人段匹磾并与之歃血为盟,共同匡辅晋室。然而,后因儿子刘群得罪段匹磾,刘琨被拘禁,最终知道已无生还望,心灰意冷。在这个背景下,卢谌写了这首诗来赠给刘琨,表达了对他的慰勉和支持。诗中通过赞美刘琨的忠诚和英勇,以及描述时局的艰难,展示了卢谌对友人的深厚感情和对时局的关切。

相关句子

诗句原文
妙哉蔓葛。
得托樛木。
叶不云布。
华不星烛。
承侔卞和。
质非荆璞。
眷同尤良。
用乏骥騄。
作者介绍 庾肩吾简介
卢谌(284─351),字子谅,范阳涿(今属河北涿县)人,晋代文学家。曹魏司空卢毓曾孙。西晋卫尉卿卢珽之孙,尚书卢志长子。晋朝历任司空主簿、从事中郎、幽州别驾。后赵、冉魏时官至侍中、中书监。

卢谌最初担任太尉椽。311年,洛阳失陷,随父北依刘琨,途中被刘粲所掳。312年,辗转归于姨父刘琨,受到青睐。315年,刘琨为司空,任卢谌为主簿,继转任从事中郎。316年,并州失守,随刘琨投奔幽州刺史段匹磾,匹磾以卢谌幽州别驾。318年,刘琨为匹磾所拘。期间,卢谌与刘琨以诗相互赠答,写有《答刘琨诗二首》《赠刘琨诗二十首》。刘琨被害,卢谌前往辽西依附段末波。朝廷不敢为其吊祭,后卢谌等上表申理,文旨甚是切恳。石虎攻取辽西后,进入后赵,历任中书侍郎、国子祭酒、侍中、中书监等职。350年,冉闵诛石氏、灭后赵,卢谌在冉魏任中书监,后在襄国遇害。时年67岁。

卢谌为人清敏、才思敏捷,喜读老庄,又善于写文章。他著有《祭法》《庄子注》及文集十卷,其中有些诗篇流传至今。

关键词解释

  • 星烛

    读音:xīng zhú

    繁体字:星燭

    意思:(星烛,星烛)
    如星光闪耀。
    晋·张协《七命》:“华草锦繁,飞采星烛。”
    《宋书索虏传》:“船舰盖江,旗甲星烛。”
    南朝·梁·江淹《萧上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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