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命旨酒,以逢以迎。
意思:我命令美酒,以苏以迎接。
出自作者[隋]佚名的《淳化乡饮酒三十三章》
全文赏析
这首诗《鹿鸣相应,聚山之荆。我燕嘉宾,鼓簧吹笙。我命旨酒,以逢以迎。何以荐之,扬于王庭》是一首非常优美的诗,它通过描绘宴会上的场景和情感,表达了作者对友谊和宾客的尊重之情。
首先,诗中描绘了鹿鸣相呼应的美丽景象,山上的荆树丛生,仿佛是大自然为宴会准备的美丽背景。接着,诗人邀请嘉宾,吹奏笙乐,营造出一种欢快、热烈的气氛。诗人命人准备美酒,以迎接宾客的到来,表达了对宾客的热情款待。
在诗的最后,诗人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向宾客献上礼物?”他选择了把礼物高高举起,展示在王庭之上,以此表达对宾客的敬意和感激之情。这种做法既体现了诗人的诚意和尊重,也展示了他的慷慨和热情。
整首诗充满了对友谊和宾客的尊重之情,通过优美的描绘和情感表达,展现了诗人高尚的品格和深厚的情感。同时,这首诗也表达了诗人对大自然的敬畏之情和对生活的热爱之情。
总的来说,这首诗是一首充满情感和热情的诗歌,它通过优美的描绘和情感表达,展现了诗人高尚的品格和深厚的情感。这首诗不仅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也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值得人们反复品味和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