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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衡嶽寺僧刺血法華經贊》 非聚亦非散,是則法眼觀。

非聚亦非散,是則法眼觀。

意思:不是大家也不散,这是法眼观。

出自作者[宋]范成大的《衡嶽寺僧刺血法華經贊》

全文赏析

这首诗是赞美佛法的,表达了对佛法的敬仰和崇敬之情。 首先,诗中提到了佛手的真身,用紫金色的形象来描绘,给人一种庄重而神秘的感觉。佛手是佛教中的象征之一,代表着智慧和慈悲,同时也代表着佛法的无边无际和广大无垠。 接着,诗中又描述了佛法遍布十方世界,凝聚成为七帙书。这里的“七帙书”指的是佛教经典,代表着佛法的传承和弘扬。通过描述佛法遍布十方世界,诗人表达了对佛法的传播和影响的敬仰之情。 然后,诗中进一步描述了佛法的影响力,七帙书遍布河沙世界,佛陀震响诵说妙法。这里用河沙来形容佛法的影响范围广大无边,而佛陀震响诵说妙法则表达了佛法的力量和智慧。 最后,诗中表达了对佛法的理解,认为佛法既不是聚也不是散,而是通过法眼观察来领悟的。这里的“法眼”是佛教中的一种修行方法,通过观察事物的本质和真理来达到心灵的净化和觉悟。诗人通过这个描述,表达了对佛法的深刻理解和领悟。 总的来说,这首诗通过描绘佛手的形象、佛法的传播和影响力、以及对佛法的理解和领悟,表达了对佛法的敬仰和崇敬之情。同时,也展现了诗人对佛教文化的热爱和追求。

相关句子

诗句原文
佛手真法身,晃耀紫金色。
散滿十方界,聚为七袠书。
七袠徧河沙,震誦説妙法。
非聚亦非散,是則法眼觀。
作者介绍 范成大简介
范成大(1126年6月26日—1193年10月1日),字至能,一字幼元,早年自号此山居士,晚号石湖居士。汉族,平江府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诗人。

宋高宗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范成大登进士第,累官礼部员外郎兼崇政殿说书。乾道三年(1167年),知处州。乾道六年(1170年)出使金国,不畏强暴,不辱使命,还朝后除中书舍人。乾道七年(1171年),出知静江府。淳熙二年(1175年),受任敷文阁待制、四川制置使。淳熙五年(1178年),拜参知政事,仅两月,被劾罢。晚年退居石湖,加资政殿大学士。绍熙四年(1193年)卒,年六十八,追赠五官,后加赠少师、崇国公,谥号文穆,后世遂称其为“范文穆”。

范成大素有文名,尤工于诗。他从江西派入手,后学习中、晚唐诗,继承白居易、王建、张籍等诗人新乐府的现实主义精神,终于自成一家。风格平易浅显、清新妩媚。诗题材广泛,以反映农村社会生活内容的作品成就最高。与杨万里、陆游、尤袤合称南宋“中兴四大诗人”。其作品在南宋末年即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到清初影响更大,有“家剑南而户石湖”的说法。著有《石湖集》、《揽辔录》、《吴船录》、《吴郡志》、《桂海虞衡志》等。

关键词解释

  • 法眼

    读音:fǎ yǎn

    繁体字:法眼

    英语:the bodhisattva dharma-eye [able to penetrate all things]

    意思:
    1.佛教语。“五眼”之一。谓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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