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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古意》 男儿自有守,可杀不可苟。

男儿自有守,可杀不可苟。

意思:男孩从有守,可杀不可随便。

出自作者[宋]梅尧臣的《古意》

全文创作背景

宋代诗人梅尧臣的《古意》一诗,其创作背景主要源自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年)的一次重大政治斗争。在这次事件中,权知开封府的范仲淹因为向皇帝揭露宰相吕夷简在用人方面的徇私行为,而遭到贬谪,被出知饶州。范仲淹的好友尹洙和余靖也因此受到牵连,分别被贬为郢州监酒税和筠州监酒税。 梅尧臣得知此消息后,深感不平,为了表达他对范仲淹等人不畏权贵、坚持正义的高尚品德的赞赏,以及对他们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同情和愤慨,他写下了这首《古意》。 在诗中,梅尧臣通过比喻和象征手法,赞美了范仲淹等人如月亮般的光辉品格和如宝剑般的坚韧不屈。同时,他也表达了对当时权势财利压迫下的士人坚守志向、宁死不屈精神的崇敬。此诗可以说是梅尧臣对范仲淹等人的一种精神支持。

相关句子

诗句原文
月缺不改光,剑折不改刚。
月缺魄易满,剑折铸复良。
势利压山岳,难屈志士肠。
男儿自有守,可杀不可苟。
作者介绍
梅尧臣(1002年5月31日—1060年5月27日),字圣俞,世称宛陵先生,汉族,宣州宣城(今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北宋著名现实主义诗人,给事中梅询从子。

梅尧臣初以恩荫补桐城主簿,历镇安军节度判官。于皇祐三年(1051年)始得宋仁宗召试,赐同进士出身,为太常博士。以欧阳修荐,为国子监直讲,累迁尚书都官员外郎,故世称“梅直讲”、“梅都官”。嘉祐五年(1060年),梅尧臣去世,年五十九。

梅尧臣少即能诗,与苏舜钦齐名,时号“苏梅”,又与欧阳修并称“欧梅”。为诗主张写实,反对西昆体,所作力求平淡、含蓄,被誉为宋诗的“开山祖师”。曾参与编撰《新唐书》,并为《孙子兵法》作注。另有《宛陵先生集》及《毛诗小传》等。

关键词解释

  • 男儿

    读音:nán ér

    繁体字:男兒

    短语:士 汉 丈夫 汉子 须眉

    英语:manhood

    意思:(男儿,男儿)

    1.犹男子汉;大丈夫。

  • 不可

    读音:bù kě

    繁体字:不可

    英语:cannot

    意思:
    1.不可以;不可能。
    《公羊传文公九年》:“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缘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
    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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