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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持国遗食》 遗我我所恤,食我我所耻。

遗我我所恤,食我我所耻。

意思:给我我所关心,吃我我的耻辱。

出自作者[宋]梅尧臣的《持国遗食》

全文赏析

这首诗以朴实无华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情感和价值观。 首句“乞食非为贫,妻病妾且死”揭示了作者的生活困境,他乞食并非因为贫穷,而是因为妻子的病重和自己的困境。这种描绘让人感受到作者生活的艰难,同时也透露出他对妻子的深深关爱。 “晨爨不暖釜,朝饭亦辍匕”进一步描绘了作者生活的艰辛,早晨的炊火不能让锅子变暖,吃饭时也没有可用的饭勺。这种细节的描绘让人更加深入地感受到作者的困境。 “遗我我所恤,食我我所耻”表达了作者对他人给予的帮助和食物的复杂情感。他既感激对方的善意,又感到自己接受帮助和食物有失尊严。这种矛盾的心理揭示了作者内心的挣扎和矛盾。 “我耻曾我求,我恤宁我止”则表达了作者对尊严和生存的抉择。他虽然曾经感到耻辱去乞食,但现在他选择了生存,这体现了他的坚定和勇敢。 最后,“漂母殊下乡,为惠得终始”则表达了作者对漂母的感激之情。漂母的善举让他得以始终得到帮助,这也体现了作者对善良和真爱的珍视。 整首诗以朴素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生活、尊严和真爱的理解,读来让人深感同情和感慨。这首诗不仅展示了作者的坚韧和勇敢,也揭示了人性的善良和关爱,具有深刻的人文价值和启示意义。

相关句子

诗句原文
乞食非为贫,妻病妾且死。
晨爨不暖釜,朝饭亦辍匕。
遗我我所恤,食我我所耻。
我耻曾我求,我恤宁我止。
应乏岂在丰,赴义实未鄙,漂母殊下乡,为惠得终始。
作者介绍
梅尧臣(1002年5月31日—1060年5月27日),字圣俞,世称宛陵先生,汉族,宣州宣城(今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北宋著名现实主义诗人,给事中梅询从子。

梅尧臣初以恩荫补桐城主簿,历镇安军节度判官。于皇祐三年(1051年)始得宋仁宗召试,赐同进士出身,为太常博士。以欧阳修荐,为国子监直讲,累迁尚书都官员外郎,故世称“梅直讲”、“梅都官”。嘉祐五年(1060年),梅尧臣去世,年五十九。

梅尧臣少即能诗,与苏舜钦齐名,时号“苏梅”,又与欧阳修并称“欧梅”。为诗主张写实,反对西昆体,所作力求平淡、含蓄,被誉为宋诗的“开山祖师”。曾参与编撰《新唐书》,并为《孙子兵法》作注。另有《宛陵先生集》及《毛诗小传》等。

关键词解释

  • 我所

    读音:wǒ suǒ

    繁体字:我所

    意思:佛教语。谓与“我”相对之外物。
    《智度论》卷三一:“我是一切诸烦恼根本,先着五素为我,然后着外物为我所。”
    南朝·宋·谢灵运《浮云》诗:“诸法既无我,何由有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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