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从来去,法身非住处。 弃满十方空,言说非本据。 |
这首诗是关于佛教教义“法身”的描绘,法身是佛教中超脱物质世界的、永恒的、无形的精神实体。 首两句“无所从来去,法身非住处”,表达了法身的“无所从来”和“无所不在”的特性,即法身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无来无去,无处不在。这里也暗示了世俗世界的无常和短暂,与法身的永恒形成鲜明对比。 接下来的两句“弃满十方空,言说非本据”,进一步描述了法身的超越性和无形性。这里的“满十方”通常指的是充满宇宙的物质世界,而“弃满”则表示超越了这个世界的束缚。而“空”则是指虚无或非实体,进一步强调了法身的无形性和超越性。最后的“言说非本据”则表示对法身的描述和定义并非真正的把握和了解,言说只是接近法身的途径,而非本身依据。 总的来说,这首诗通过描绘法身的无所不在、超越时空、无形无象等特性,强调了佛教的超脱世俗、追求解脱的理念。同时,也表达了对语言和理解的局限性的认识,提醒人们要超越表面的言说,深入理解佛教的真谛。 |